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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羽:传媒行业2002年回顾与2003年展望(二)
作者:佚名 日期:2003-2-26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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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7号文"为传媒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2001年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7号文),《通知》对组建媒体集团、跨地区、跨媒体经营以及媒体投融资等问题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1、新闻网站
报纸、广播、电视的新闻网站,可吸收系统外国有企业的资金参与网站建设和非新闻宣传业务的经营,但不能吸收境外和私人资本,并且暂时不准上市。
2、有线电视网
a、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以参与广电传输干线网建设,系统内资金可以参与分配网建设,但系统外单位不得参与宣传业务和经营管理。
b、广电传输网络公司可以吸收国有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吸纳广电系统外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资金的,不得超过49%,同一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关联单位参股省级网络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25%,广电系统的董事应占传输网络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一半以上。
c、经股份制改造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广电传输网络公司可在内地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暂不允许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在香港以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相关规定对于业外资金参与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的资格、领域以及投资比例都做了相关规定,目前一些不合资程序不合规、投资比例超标的公司都可能面临被清理、出售、退出的可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具有广电背景的公司,如歌华有线、东方明珠、电广传媒、中信国安等公司则占据了政策优势。
3、影视
电视剧、电影制作机构可吸收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参与制作、发行、放映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作,允许设立股份制公司。电影集团、电影制片单位、电影院等可以吸收境外资金合作拍摄影视片。允许外资改造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允许以中外合资、合作方式改造或新建电影院。但不允许内地建立中外合资的电影制作公司。
另外,国家广电总局为配合"17号文"而下发了《关于广播影视集团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经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对于可以从事影视制作单位的资格以及参与的领域又做了详细的规定。
(1)电视剧制作机构,经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批准,在集团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吸收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组建股份制的制作公司,也可以吸纳境外资金和技术开展应时剧拍摄、影视剧制作基地建设等项目的合作。
(2)电影集团、电影厂、影院等可以吸收境外资金合作拍摄影视片。
(3) 电影集团可以经办电影频道,参与广播电视节目、专题节目的制作和经营。
(4)电影集团、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及报刊、通讯社、出版社,可以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与电台、电视台合办专题栏目(时段)、节目。
(5)新华社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可以向电视台提供电视新闻节目。
(6)积极鼓励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及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资本或业务为纽带,采取兼并重组、联营合作等方式,跨地区开办地方广播电视分台或与地方广播电视台合办频道(率)、专题栏目(时段)。
(7)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广电集团及广播电台、电视台,进行跨地区经营试点。省(区、市)广电集团及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地)开办广播电视分台或与市(地)广播电视台合办频道(率)、专题栏目(时段 )。
(8)以中央电视台和北京、上海、广东、辽宁、陕西、四川等省(市)制作实力较强的具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单位为基础,建立以电视剧生产为主业、兼营影视衍生产品、辐射全国的大型制作经营机构和制作基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制作电视剧精品剧作,确立在国内电视节目时段的主导地位。
从"17号文"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可以看出,影视制作已经对业内外资金和经营实体逐步开放,电影集团、报业集团、出版集团、通讯社等相关媒体的介入必将使得我国节目制作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而且预计跨地区、大规模的节目制作厂商将涌现出来。
(二)、"对话"--廓清中国传媒业走向
2002年10月27日,在中国经济生活中颇具影响力的央视二套"对话"节目,请来了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中宣部主管改革工作的副部长李从军,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畅谈了国内传媒业的发展与改革。
1、市场化--不搞市场化,重视市场化
徐光春指出中国传媒业不搞市场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改革,当前要了解市场,面向市场,同时也要赢得市场","我要强调,我们不搞市场化,但是必须要重视市场化,如果我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丢掉了市场化,也就是说,丢掉了读者观众,后果是我们的宣传无人接受,所以特别强调导向和市场的关系,改革必须处理这个四个方面的不变(1)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喉舌性质(2)党管媒体 (3)党管干部(4)正确的舆论导向。"
2、集团化--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变化
就象打仗要寻找突破口一样,下一阶段的改革,将把已经大规模进行的传媒产业集团化作为突破口。针对社会上关于国内传媒产业集团化是行政撮合,是政府在拉郎配,是麻袋装土豆的说法,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认为集团组建以后,行政管理部门就不应再对它干涉,应该自我改革,自我发展,要"化学变化",不要只是"物理变化"。
3、管理与开放--民营企业与外资共享"国民待遇"
徐光春指出关于中外合作、外资进入中国的问题,"要遵循四条原则:(1)互相了解(2)互相信任(3)互相有利(4)长期合作,总之,合作的大门是打得非常开的"。对中国传媒业的民营企业,石宗源表示,"可肯定地说,凡是外资可享受到的,民营企业可在这之前同样享受到,中央政策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民间资本也可进入"。李从军指出:"我们要将没有承诺的管住,管好"。也就是说,遵循党和国家对传媒产业的一贯政策,可以开放处于传媒产业链下游的发行、广告、印刷,但是对内容制作等环节我们坚决不放开。
4、投融资--系统内融资放开,系统外融资受限
李从军指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不对外融资,不向私人开放,这是我们一个大的原则"。在高层推动的集团化、企业化经营的国内传媒集团中,"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广播电视可在本系统内融资,另外其它的经营部门可向国有投资企业融资,但是投资方不参与经营管理"。李从军认为,传媒集团内部系统之间相互融资,"有利于优化企业机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对于实现"化学变化"是有帮助的。"对于跨地区跨省的,要选择集团作为试点",国内目前传媒业发展面临的桎梏之一就是条块分割,地区保护,但是看来高层在这方面并没有大力度措施,而是选择集团试点,谨慎操作。
关于可以对外来资本开放的领域,李从军说:"我们的发行集团,印刷集团,可向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融资;我们的电影集团融资必须保证集团控股,向经过批准的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融资;其它企事业单位是按照现行的规定办事。"
5、上市问题--相对严格掌握定基调
对于从2001年以来国内广泛关注的传媒上市问题,李从军指出:"上市问题,过去有媒体经营部门上市,但从这两年运作的情况看并不是太成功,对这方面上市我们相对严格掌握"。
从2001年以来,国内至少有30个传媒企业,包括广州日报集团、电脑报集团、湖南出版集团等,已经做好了上市之前的辅导工作,只等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但是传媒企业大量上市,就意味着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对传媒业的全面放开,股市是市场化的最明显的标志,因此,中国传媒业"不搞市场化"就为传媒上市定下了基调。
(三)、WTO承诺--传媒对外开放的排头兵
传媒作为国家重点监控的领域其对外开放的步伐无疑会更加谨慎。从我国签署的WTO承诺来看,目前明确提出的开放领域基本都集中在传媒产业链的下端或边缘领域,即离内容、频道、网络资源较远的领域,如广告服务、录像、录音制品的分销领域、电影引进和影院建设等。另外,我国亦承诺加入世贸组织后,新闻出版发行领域将逐步开放,外资经批准将可以参与发行经营,以参股形式入股中国大陆的发行集团。
入世后新闻出版发行的开放步骤
一年内,外国服务提供者可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和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郑州、武汉八个城市,设立中外合资的书报刊零售企业。其中在北京和上海,零售企业不超过四家,其余地区不超过两家,在北京设立的零售企业中的两家可在市内设分店。
二年内,开放所有的省会城市及重庆市和宁波市,并允许外资对零售企业控股。
三年内,取消对外资从事书报刊分销服务企业在地域、数量、股权及企业设立形式方面的限制。
五年内,超过三十家分店的书报刊连锁企业不允许外资控股。在音像和娱乐软件分销服务方面,承诺在不损害审查音像制品内容的情况下,加入时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中方伙伴设立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和娱乐软件的分销。
三、 发展动向:做大规模的同时引入竞争
传媒行业2003年展望
2002年是我国加快产业调整力度的重要一年。中国电信南北分拆、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国家似乎正在高举一把厉斧欲粉碎垄断的坚冰。而传媒业曾一度被誉为中国最后一块垄断利润的领地,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竞争和垄断的博弈也已经在传媒领域暗流涌动。中央和地方传媒主体、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国内媒体集团和国际媒体集团各层次利益主体之间的较量已经悄悄展开。
1、 在未来五年内将培育若干大型媒体集团
传媒集团化已经是我国传媒发展过程中不言而喻的目标和方向。从1996年我国第一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到2000年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试水,以党报为核心建立报业集团和以省级广播电视台为核心建立广电集团成为目前传媒体制改革的主旋律。目前,我国已经组建了38个报业集团、7家出版集团、1家期刊集团以及5家发行集团,据悉很快还会有几家集团获得批准。未来3-5年内将组建100多个新闻出版集团。另外,继湖南广电集团、上海文广集团、北京广电集团和中国广播影视集团之后,全国首家城市广电集团--杭州广电集团正式挂牌成立。依据"17号文"的精神,组建跨地区、跨媒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传媒集团将是我国传媒体制改革和应对国际竞争的重要举措。
2、 推进跨媒体、跨地区经营的试点工作
跨媒体、跨地区经营是我国应对传媒经营的地区保护和条块分割提出来的。所谓"跨媒体"就是允许传媒集团以运作某种媒体形态如报纸或电视为主的同时兼营其他类型媒体。比如,广电集团同时可以拥有报纸、出版社、网站,报业集团可以同时拥有出版社、网站并参与制作电视节目。所谓"跨地区"就是传媒集团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在原注册地以外的地方从事传媒业务,如报业集团可以在其注册地之外的地方办报。
媒体要做大做强不仅要业务多元化还要形成规模效应。综观国际知名的媒体巨舰无一不是多元化的业务结构,其触角大多涉及影视制作、音乐娱乐、有线网络传播、互联网、出版等多个领域。比如,AOL时代华纳旗下既有传统媒体的华纳兄弟电影公司、《Times》和《Fortune》杂志,也有享誉全美的CNN电视台和拥有3000万用户的美国在线网;Viacom旗下则网罗了MTV全球音乐网、派拉蒙(Paramout)影业公司和哥伦比亚(CSB)广播公司;Disney公司则以主题公园带动传媒和娱乐业的发展,ABC广播公司成为其节目传输的主要渠道;Newscorp将触角伸到了美国本土,不仅获得了福克斯(Fox)电影公司,还通过福克斯电视网络将其制作的节目传送到美国乃至世界的各个角落(见表6)。
从我国目前中央和地方媒体的实力来看,广播电视是中央强、地方弱,而报业是地方强、中央弱,无论如何,各个领域都已经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强势媒体。如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实力雄厚的报业集团无论从资金还是专业人才来看完全有能力介入电视媒体或者从事跨地区运作。而湖南广电集团、上海文广集团、北京影视集团旗下也汇集了广播电视台、平面媒体、网络传输、电影等多种媒体形式。因而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组建跨地区、跨媒体集团的可行性。但是由于长期形成的地域分割和传媒自身运作的特点(跨地区经营的受众争取、广告商支持、不同形式媒体的运作特点等)都使得该项举措的推进不会一蹴而就。从目前管理部门的意见来看,还只是选择传媒集团进行试点,显示了管理当局谨慎操作的态度。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来自国际传媒集团的竞争和国内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博弈必将推动跨媒体、跨地区经营的步伐。
3、 并购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
传媒行业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的领域,因此,规模效应和强者为王就成为传媒经营的铁率。从目前国际传媒的业务结构来看,越来越多的公司试图将传媒运作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自己的版图,从而达到资源共享、发挥最大协同效应的目的。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众多地方性的媒体广泛存在,这些媒体不仅规模小、而且缺乏专业人才,发行量和覆盖面都非常有限,很多媒体更是靠政府机关的扶持度日。因此,2002年以来国家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加大了治理行业散乱的力度,积极推动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职能转变,发展频道频率的专业化,加快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有效整合;并着手对报刊种类和布局进行调整,压缩总量,对大量的同质媒体实施兼并和联合。
4、 谨慎拓宽传媒融资渠道
自从2001年传媒体制改革迅速推进以来,传媒的融资渠道问题就成为业内外关注的焦点。具有广电背景的东方明珠、电广传媒、歌华有线和中视传媒等公司受到了资本市场的普遍关注,而将报业下游产业链独立出来借壳上市的赛迪传媒和博瑞传媒模式似乎也已成为传媒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借鉴模式。然而对于传媒融资渠道问题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规定,直到"17号文"出台。"17号文"将资金类型分为业内资金和业外资金,业外资金又分为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而国内资金又进一步分为国有资金和非国有资金。而不同层次的资金可以参与传媒运作的领域的优先权排序则为:业内资金可以介入几乎全部传媒领域的运作;业外资金中的国有大型企业资金经批准可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参与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广电集团的经营部门;而非国有资金和境外资金可以参与发行集团、电影集团的运作等。从"17号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分层次、分领域的逐步开放是我国目前传媒融资渠道放宽的主要方向。
5、境外资本加快向传媒领域渗透的步伐
境外传媒集团窥视中国传媒业已久,碍于政策风险,其渗透策略大都选择从传媒边缘领域入手。德国著名的传媒集团贝塔斯曼以成立书友会的方式间接介入图书分销领域;新闻集团旗下的星空卫视成功获得了在珠三角的落地权;维亚康姆公司制作的MTV天籁村和承办的CCTV-MTV音乐盛典已经深入人心……。入世承诺又将新闻出版发行领域推到了开放的前沿。2002年8月30日,香港泛华科技集团与《人民日报》社正式签署协议,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大华媒体服务有限公司,成为首家成功进军中国媒体发行市场的境外公司。2002年9月9日,TOM.COM公司宣布与三联书店签署初步协议,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SDX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泛华科技与TOM.COM的介入打破了国家邮政总局对报刊及新华书店对图书全国发行的独家经营局面。随着我国传媒业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外资与我国传媒业的合作有望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四、 传媒类上市公司2002年运行状况及业绩预测
在我国,传播与文化领域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行政单位、事业管理", 直到2001年新版《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出台才将传播与文化作为一个产业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之中,这标志着我国传媒业终于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获得了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资格。随着传媒投资价值的逐步发现,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涉足这一尚未被充分开发的新兴领域,涉足传媒的上市公司也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如具有新华社概念的赣南果业、与迪斯尼合作的海虹控股等等,但这些公司的主营并没有转到传媒业,因此,在这里我们筛选了7家传媒业务比较突出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见表8)。
(一)我国目前媒体类上市公司的现状
从表8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传媒类公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运作特点:
1、经营规模小
如果说国外的媒体集团已经具备了年收入几千亿美元的航空母舰规模的话,那么我国的传媒公司就是年收入不足十亿人民币的小舢板。如果将我国的传媒公司按经营规模排序,则电广传媒、东方明珠和歌华有线当位列三甲。2001年,电广传媒的主营业务收入为6.9亿元,东方明珠的主营业务收入为6.2亿元,而作为有线网络龙头的歌华有线其主营收入也仅为3.3亿元。如此的经营规模不要说未达到规模效益递减边界,是否具备了规模效益仍值得商榷。
2、业务分布单一
我国传媒类上市公司按主营业务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广播电视类和平面媒体类。从4家主要的广播电视类公司的业务结构来看,歌华有线专营有线电视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视传媒则致力于影视节目制作领域。业务比较多元化的只有电广传媒和东方明珠,电广传媒业务覆盖了有线电视网、节目制作和广告三大领域,基本构建了从内容到传输到广告收益的媒体运作完整的业务链;而东方明珠正在形成旅游和传媒双主业的业务框架,广告业务的迅速发展成为其业绩增长的亮点。而平面媒体类公司的收益来源显得更加单一,基本上是依托一份报纸,形成横向和纵向的业务链,如博瑞传播依托《成都商报》形成纵向业务链,赛迪传媒依托《中国计算机报》形成横向业务链。
3、对广告收入依赖度高
从传媒的运作链来看,无论是节目制作还是网络传输,最后往往落实到通过广告收入的获取完成价值实现的过程,因此,广告是媒体运作的收入之源。我国媒体收益对广告的依赖度平均在70%左右,广告市场的波动对公司运作造成了巨大的风险。鉴于此,国际传媒集团纷纷向付费电视、电影发行、图书出版等领域拓展以达到降低广告风险的目的。而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业务结构来看显然还没有摆脱靠广告收益支撑的阶段。
4、尚未形成跨地区、跨媒体的企业集团
尽管2001年出台的17号文对组建跨地区、跨媒体的企业集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但从目前我国媒体公司来看,距离跨地区、跨媒体集团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以经营实力和业务范围而论,广播电视类公司由于多有当地的影视集团做后盾,因此,向其他媒体领域扩张的可能性最大,如电广传媒和东方明珠都已经介入了平面媒体广告代理业务。但目前平面媒体类公司的经营实力相对较弱,要想向影视领域扩张还欠缺很多。
(二)我国传媒类上市公司2002年的主要动向及全年业绩预测
1、广播电视类上市公司向多元化经营拓展
从广播电视类上市公司2002年的各项主营业务运行情况来看,广告业务已经逐步从2001年的业绩低谷走出来,上半年电视广告支出已经突破5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5%,行业整体回暖将会带动广告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的公司业绩的提升(如电广传媒);节目制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节目制作市场的竞争也更加激烈;有线电视网络目前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收益还主要集中在基本收视费和入网费,双向改造资金需求量大、进度较慢,在短期内增值业务和拓展业务的收入贡献会比较微薄。因此,开拓多元化利润来源渠道,在巩固原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就成为2002年广播电视类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特点。
2、平面媒体类上市公司重组焕发生机
平面媒体类上市公司大多在2001年进行了大规模的资产重组,逐步从传统产业退出,集中优质资产做大传媒主业。平面媒体类上市公司多是借壳上市的公司,传媒业务注入之后,原有传统产业的业务仍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而这些传统产业多是获利能力较差的资产,传媒与传统业务并行不仅无法集中优质资产,而且传统资产的低利润率也拖累了公司整体获利能力。鉴于此,平面媒体类上市公司纷纷大刀阔斧地进行资产重组,试图从传统业务领域退出,集中精力做大传媒主业。2002年重组后的平面媒体类上市公司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和获利能力。以博瑞传播为例,2002年前三季度,博瑞传播实现净利3983.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8.78%。
3、 传媒类主要上市公司2002年业绩预测
表9 传媒类主要上市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业绩表现
公司代码 公司名称 主业收入(万元) 同比增长(%) 主业利润(万元) 同比增长(%) 净利润(万元) 同比增长(%)
600037 歌华有线 33264.95 38.66 16382.18 27.46 12515.14 18.63
600832 东方明珠 55660 27 30776 59 18396 40
000917 电广传媒 4007.91 14.9 20537.04 0.36 6267.07 2.47
600088 中视传媒 16367.39 0.62 3501.14 -31.67 -873.49 -307.56
600880 博瑞传播 18767 -4.39 10104 72.98 3984 108.78
000504 赛迪传媒 15123.68 22.76 6823.64 4.52 1183.53 --
600681 诚成文化 17981 8.28 5079.72 14.00 341.51 -87.62
资料来源:各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报
注:表中的同比增长系2002年与2001年第三季度的同比增长率;赛迪传媒2001年第三季度的净利润为负值,故未计算其净利润的同比增长率。
表10 传媒类主要上市公司2002年全年业绩预测
简称 代码 总股本\万股 流通股\万股 2001年每股收益\元 2002年每股收益\元 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备注
歌华有线 600037 35100 10400 0.53 0.49 24.21
东方明珠 600832 68803 15689 0.33 0.45 36.36
电广传媒 000917 25840 11800 0.29 0.34 17.24
中视传媒 600088 23673 7800 0.113 -- -- 2002年三季度预计全年亏损
博瑞传播 600880 13018 4188 0.23 0.39 69.57
赛迪传媒 000504 31157 8676 0.0163 0.054 43.30
诚成文化 600681 20806 10852 0.08 0.042 -47.5
注:此业绩预测是在2001年和2002年前三季度业绩数据以及公司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的,仅作为个人预测供参考,另中视传媒预计全年亏损,公司整体运行偏离原来趋势故未做具体预测。
(三) 传媒类主要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
东方明珠(600832)
东方明珠(600832)是旅游和传媒双主业的公司,依托于东方明珠电视塔的旅游观光收入和电视信号传输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0%强。由于东方明珠电视塔的旅游资源已经开发得比较充分,而上海电视台等多家电台一直租用东方明珠电视塔进行信号传输,因此,这部分业务的增长空间有限,未来一段时间内应以稳定发展为主。从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来看,旅游观光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已经从40.07%下降到33.47%。2002年东方明珠业务结构中的一大亮点是广告业务增长迅速。东方明珠国际广告公司因2001年购买上海电视台时段而增加广告收入和利润,并在2002年第一季度开始实现收益;另外对"两报一刊"的广告代理业务增加广告收入4368万元、增加利润3333万元。媒体广告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也由原来的23.81%增加到30.68%。2002年东方明珠另一项业务重点是与巴士股份合作共同拓展移动电视项目,合作方式采用东方明珠租用巴士股份的车身,按照每年400元/辆的标准向其支付车辆媒体平台管理费,预计2002年年底将达到安装2000辆车的目标。
歌华有线(600037)
歌华有线(600037)与电广传媒、东方明珠不同,其业务结构比较单一,所有的收入来源几乎都是围绕着有线电视网资产展开的。歌华有线目前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三部分:节目收看费、入网建设费和频道收转费。2001年全年,用户入网费和用户收视费占总收入的81.12%。公司2001年利用募股资金收购了北京市周围10个郊县的有线电视网,并完成了30万用户的双向改造,2002年公司又新建改建了50万户双向网络,收费用户达到了216万户。北京共有有线电视用户330万户,而歌华有线负责管理北京市广电系统唯一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专用网络,具有地区垄断优势。因此,尽管歌华有线的收入结构略显单一,但由于北京市网络拓展空间较大,所以预计在一、二年内仍可以支持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不过,由于双向改造所需资金量很大,歌华有线采取了滚动式的改造方案,因此,大规模开展网络增值业务和拓展业务近期还很难实现。
电广传媒(000917)
电广传媒(000917)是集广告、节目制作、有线电视网络于一体的综合性传媒公司,业务结构多元化是电广传媒重要的经营特色。2002年,电广传媒抓住我国广告市场逐步走出低谷的契机,不仅使占主营业务收入近70%的广告业务得到了恢复性增长,而且公司重金打造的多部电视剧集也进入了后期制作和发行阶段,对公司的业务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投资6.7亿元的有线电视网络项目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基础业务收费的提高和增值业务的逐步展开大大提高了有线电视网的投资回报率。截止报告期末,电广传媒将前次募股资金的67838.49万元投资于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项目。目前公司已经和30个、市、县(州)成立了网络合资公司,拥有有线电视用户达130万户以上,在合资公司中电广传媒的持股比例一般在45%-50%之间,这样的持股比例使得电广传媒可以以较少的自有资金支配更多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另外有线电视收费标准的提高助推了网络投资收益的提升。2002年8月29日,公司公告经湖南省物价局批准,自2002年9月1日起,将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从原来的11元/月?户提高到16.5元/月?户,其构成是:上缴中央的加密电视收费每户每月2元;省干线网建设维护费每户每月1.5元,城域网维护费每户每月13元。此外,2004年湖南省750MHZ网络改造全面完成并与光纤和微波干线网连通后,经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视维护费标准每月每户可再提高0.5元。而从电广传媒投资的城域网计算,由11元提高到15元,提价幅度达到36.36%。按130万用户推算,每年可增加有线网络收入6240万元,如果以中报披露的网络主营业务利润率和平均持股50%计算,有线网收费提价对公司年业绩的贡献将可能超过千万。另外,电广传媒还在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增值业务的开展。2002年3月,公司与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签定了合作协议,合作开展互联网宽带业务,目前已经初见成效。
中视传媒(600088)风险提示
中视传媒从设立之初经过5年的发展已经从一家单纯的影视基地服务公司转型为集旅游和影视制作为一体的传媒公司。公司涉足的主题公园旅游项目出现了行业供给过剩和来自自然景观旅游项目的冲击;而影视制作领域的进入壁垒降低,也使得其所面临的竞争程度急剧升温。因此,从产业背景来看,中视传媒正面临着重大的挑战。中视传媒在过去5年里的快速发展是与中央电视台的支持息息相关,因此,中央电视台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视传媒的经营业绩。但是从2002年以来,中央电视台加大了自身的体制改革,市场化运作的趋势已经初步形成,而中央电视台与中视传媒以往的紧密合作关系将被打破。在新的形势下,中视传媒如何处理好与中央电视台的合作关系以及如何拓宽影视业务的发行领域就成为影响其发展前景的关键因素。影视业务的大规模收缩使得成本刚性凸显,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关系的变化使得公司原有的经营模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而管理层的变动在短时间内必将影响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具体步骤的实施,因此,2002年公司业绩较2001年可能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下降。
博瑞传播(600880)
博瑞传播(600880)在2001年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将原四川电器利润率较低的传统资产置换出去,而相应的置换进广告、印务等利润率较高的传媒资产。置换后,公司资产的90%属于传媒资产,成为一家名符其实的传媒公司。由于传媒资产的注入时点接近报表截止日期,因此,对2001年的利润贡献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但是在 2002年这部分利润贡献推动了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前三季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72.98%,利润同比增长了108.78%。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地区是我国报刊竞争最为激烈的地区之一,经过了2001年的一番合并重组之后,目前形成了两大报业集团竞争的局面--成都商报报业集团和华西都市报报业集团。博瑞传播依托《成都商报》一家报业集团,业务范围涉及从印刷、发行、广告到投递的一条龙服务。但由于《成都商报》是一家区域性报纸,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博瑞传播的业务拓展从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张鸿羽